突然想到了我cl决赛前写的blog,也是傻事一桩,哈哈,唉,可惜了 很喜欢雨天的,雨可以柔化他面孔的棱角,让我觉得他好近好近。漫天的雨粉可以瞬间升华整个城市,让他们朦胧并且美丽,喜欢雨丝打到脸上的感觉,可惜我去出公差,不能像个落汤鸡,只好做公车,人很多,我站着,扶着窗边的栏杆,无聊,看着熟悉的街道,我每天经过n多回,只有雨天他们才最美,无聊,我手指轻轻的按着玻璃,玻璃有薄薄的一层雾气,划啊划啊划的,突然很冲动的写下一个名字,R,Ri,Riquelme,手指慢慢的移动,我写下了痞子的名字,冲自己笑笑,这个男人已经这么让我关心了,一车子的人,不知道几个能看得懂这几个字母组成的绝品,他那么骄傲,根本不在乎是否有人喜欢吧,我也很骄傲,我就是这么喜欢他,我看着这些字母后面的树叶,街道,广告牌子,让他们染成各种颜色,,黄色和蓝色的我就开心,冲着这个字母傻笑,突然很安心,我有我的快乐,我有我的信仰,这些,都足够了 这个座位的人走了,我坐下,整个窗子都是我的了,画下boca明天的首发阵容,我开心的写着每个人的名字,不理会周围的目光,正当我准备在旁边窗户上划出米兰的阵容,安排他们打世俱杯的时候,我要下站了,头一次不爽这段路这么不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6 11:26:3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