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41|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占个地方,存点文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14 12: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乔人——远去的骑手 喜欢阅读博尔赫斯的人会发现在他的精美的小说里频频出现一种人物形象:武器短小、肩披斗篷、热衷于打斗。他们就是高乔人。博尔赫斯乐此不疲地讲述高乔人各式各样的传奇故事。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给人以消遣和感动,不在警世劝化。博尔赫斯在满足于最最得意的小说里面有高乔人的影子的时候还不厌其烦地讲述高乔诗歌。 他坦言:信仰使他崇敬下流社会的人。讴歌同一类杀人犯,挖掘妓女们的流行语。 第一次看到高乔人三个字眼,脑海里冒出的是烈马上剽悍的蒙古人、美国西部牛仔的放荡不羁。工具书比较规矩的诠释为: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混血后裔的一部分;说西班牙语;主要从事畜牧;19世纪阿根廷独立战中争起了重要作用;此后欧洲移民大量迁入,多数被迫充当牧场工人。看过这样的句子以后我们似乎不难理解博尔赫斯为何如此沉湎于高乔人的文字,那就是同情,或者是博爱。词条毕竟过于简洁。为了不至于满足这种概念的抽象,我们只好去阅读博尔赫斯。阅读已经成为博尔赫斯最大的经历。而我们面对博尔赫斯,就像走进一座图书馆,少许的胆怯,更多的敬仰。高乔人的故事剥去了博尔赫斯贵族作家的说法,他像《一千零一夜》里做到的那样为我们娓娓道来。走进高乔人我们也就走近了另一个博尔赫斯。 按照今天的时髦来说博尔赫斯成为高乔人的代言人。但他的不遗余力不计报酬已经篡夺了代言人的形象。或许他自认为他的血液流动了那种叫他憧憬的因子。即便不能够全副武装拼杀流血修订结果但不妨碍重提历史,身临其境或感同身受。博尔赫斯一世算不得侘傺却也多舛。他相信迟早都不该有政府所以马尔维纳斯群岛之战被他喻为两个秃子争夺一只梳子的战争(后来一个叫做马拉多纳的人借助上帝之手和另一个精妙绝伦的进球为这个战争再次添加了一个叹号)。也许在自然与不自然中,博尔赫斯的做法已经染上了高乔人的风气而习焉不察。 《南方》被我看成是高乔人的挽歌。 我喜欢上了达尔曼这个人。今天的我们,似乎可以找到某种不大美妙的相似之处: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看起来达尔曼是一个比较理性生活的人,没有掺合那种喜欢挑衅不断惹是生非的习气,但似乎夹杂了书呆子气的某种敏感。败血症过去之后我更希望生性羸弱的达尔曼再去创造一个奇迹。达尔曼,我可不愿意当成是对高乔人的一种纪念的牺牲品。 达尔曼去庄园休养。实在的南方叫他感到怀疑。现实总是充满了诸多疑问。奇怪的感受之后他来到了杂货铺。晚饭发生了一个插曲:达尔曼被掷出的面包心搓成的小球戏弄。继续带着一系列梦境的气息,达尔曼被卷入了一个旋涡,似乎身不由己:面对长相粗鲁的人的蔑视。这也许简单只要你视而不见也许呢——致人死命。达尔曼几乎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前者。然而,他还是被推到了一个他逃避不了的境地。误会叫达尔曼哭笑不得。甚至他以为这是一个阴谋。尤其达尔曼眼中亲切的老高乔人朝他扔出来匕首,这仿佛一个要求严格的长辈要晚辈在战斗中洗礼,尽管残酷了许多,但借此可以捍卫固有的名誉和尊严。一言不发的老高乔人自始自终犹如一尊提供给人瞻仰的塑像,在沉默中给人压抑、催逼、神秘。叫人窒息的时刻终于到来。抛出的匕首是一个把柄也是一个钥匙,把我们引领进了又一个充满未知物的房间。弯腰捡起匕首,达尔曼选择了在众人看来是无可厚非的决斗。他别无选择。往事也纷至沓来。这种选择有点儿滑稽——明知无可挽回——好像是对自己的生命最最大的亵渎。然而就是这个曾经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听人摆布、脸上长出的胡子茬的人选择了潜伏在身体已久的向往方式。唐吉诃德蠢蠢欲动的形象跃然眼前。骨髓里,他并没有拒绝高乔人的那种风气。表现里,却显得优柔寡断,甚至有些个格格不入(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冲里面从下往上挑)。我同情达尔曼,进而,肃然起敬。命运同达尔曼一起侥幸希望他活下来,创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堂而皇之的奇迹。中国武侠小说里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峰回路转似乎在这里来不及发生,因为时间的淘汰里,大势所趋,没有主角,高乔人注定远去。可爱的达尔曼因此非死不可,犹如那个复仇的王子,已经不能单从个人的悲剧里领悟其全部意义。达尔曼在瞬息之间毅然放弃了命运而主宰了使命。达尔曼让我想到了古龙笔下李坏跟月神的决斗。但在达尔曼那里没有适合爱情的土壤,也没有柔情绵延的机会。在这个猝不及防的决斗面前,死对达尔曼纯粹多了,英雄色彩潜长。同西西弗推石上山的艺术行为比较,达尔曼已经完结了对自己生命的审时度势,让愤怒和绝望以及不满平息,接受了看似白白送死的挑战。 南方的家并没有等待他回去,时间里物的相仿其实加速了人的面目全非,一厢情愿的达尔曼完成对南方前所未有的感受(或者是祭祀)的同时结束了一种灵魂的回归。所以博尔赫斯把高乔人看着是“只留下一派旧日的粗犷而孤独的威仪”的骑手。整个画面是凝重、庄严、肃穆,渲染了一种梦境的迷离。逐渐醒悟过来后,带着不太多的渴望和激情,达尔曼悲壮地融入黑暗中,孤独地步向死亡。达尔曼似乎维护了什么。也似乎不是一个多余的人。我们没有但不妨潸然泪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2:00 | 只看该作者
《南方》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鸟。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子,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子。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 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落落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 午饭(汤是盛在精光锃亮的金属碗里端来的,像遥远的儿时外出避暑时那样)又是宁静惬意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他看到粉刷剥落的砖房,宽大而棱角分明,在铁路边无休无止地瞅着列车经过;他看到泥路上的骑手;看到沟渠、水塘和农场;看到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是偶遇,仿佛平原上的梦境。他还觉得树木和庄稼地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感性认识远远低于他思念的理性认识。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检票员打断了他这些不真实的遐想,看了他的车票后通知他说,列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想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铁轨的另一面是车站,只是月台上一个棚子而已。车站附近没有任何车辆,但是站长认为在十来个街口远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做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是余辉在被夜晚抹去之前,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达尔曼缓步当车,心醉神迷地深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尽量延长这欢快的时刻。 杂货铺的房屋本来漆成大红色,日久天长,现在的颜色退得不那么刺眼。简陋的建筑使他想起一帧钢版画,或许是旧版《保尔和弗吉尼亚》里的插图。木桩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面熟;后来才想起疗养院有个职员长得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说是可以套四轮马车送他;为了替那个日子添件事,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杂货铺吃晚饭。 一张桌子旁有几个小伙子又吃又喝,闹闹嚷嚷,达尔曼开头并不理会。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篷、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外面的田野越来越暗,但是田野的芬芳和声息通过铁横条传来。店主给他先后端来沙丁鱼和烤牛肉。达尔曼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他无聊地咂着酒味,懒洋洋地打量着周围。煤油灯挂在一根梁下;另一张桌子有三个主顾:两个像是小庄园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达尔曼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而奇怪,但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达尔曼把店主推在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的距离,但他高声叫骂,仿佛隔得老远似的。他故意装得醉态可掬,这种做作是难以容忍的嘲弄。他满口脏话,一面骂声不绝,一面掏出长匕首往上一抛,看它落下时一把接住,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地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达尔曼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属的南方的集中体现),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心里闪过两个念头。首先,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其次,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他的作用,反而给人以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乌尔里卡》 他把出鞘的格拉姆剑放在床上两人中间。 ——《沃尔松萨伽》 我的故事一定忠于事实,或者至少忠于我个人记忆所及的事实,两者相去无几。事情是前不久发生的,但是我知道舞文弄墨的人喜欢添枝加叶、烘托渲染。我想谈的是我在约克市和乌尔里卡(我不知道她姓什么,也许再也不会知道了)邂逅相遇的经过。时间只包括一个夜晚和一个上午。 我原可以无伤大雅地说,我是在约克市的五修女院初次见到她的(那里的彩色玻璃拼镶的长窗气象万千,连克伦威尔时代反对圣像崇拜的人都妥为保护),但事实是我们是在城外的北方旅店的小厅里相识的。当时人不多,她背朝着我。有人端一杯酒给她,她谢绝了。   “我拥护女权运动,”她说。“我不想模仿男人。男人的烟酒叫我讨厌。”   她想用这句话表现自己的机敏,我猜决不是第一次这么说。后来我明白她并不是那样的人,不过我们并不是永远言如其人的。   她说她去参观博物馆时已过了开馆时间,但馆里的人听说她是挪威人,还是放她进去了。   在座有一个人说:   “约克市并不是第一次有挪威人。”   “一点不错,”她说。“英格兰本来是我们的,后来丧失了,如果说人们能有什么而又能丧失的话。”   那时候,我才注意打量她。威廉·布莱克有一句诗谈到婉顺如银、火炽如金的少女,但是乌尔里卡身上却有婉顺的金。她身材高挑轻盈,冰肌玉骨,眼睛浅灰色。除了容貌之外,给我深刻印象的是她那种恬静而神秘的气质。她动辄嫣然一笑,但笑容却使她更显得冷漠。她一身着黑,这在北部地区比较罕见,因为那里的人总喜欢用鲜艳的颜色给灰暗的环境增添一些欢快。她说的英语清晰准确,稍稍加重了卷舌音。我不善于观察;这些细节是逐渐发现的。   有人给我们作了介绍。我告诉她,我是波哥大安第斯大学的教授。还说我是哥伦比亚人。   她沉思地问我:   “作为哥伦比亚人是什么含义?”   “我不知道,"我说。"那是证明文件的问题。”   “正如我是挪威人一样,”她同意说。   那晚还说什么,我记不清了。第二天,我很早就下楼去餐厅。夜里下过雪,窗外白茫茫的一片,荒山野岭全给盖没。餐厅里没有别人。乌尔里卡招呼我和她同桌坐。她说她喜欢一个人出去散步。   我记起叔本华一句开玩笑的话,搭腔说:   “我也是这样。我们不妨一起出去走走。”   我们踩着新雪,离开了旅店。外面阒无一人。我提出到河下游的雷神门去,有几英里路。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乌尔里卡;除了她,我不希望同任何人在一起。   我突然听到远处有狼嗥叫。我生平没有听过狼嚎,但是我知道那是狼。乌尔里卡却若无其事。   过一会儿,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   “我昨天在约克礼拜堂看到的几把破剑,比奥斯陆博物馆里的大船更使我激动。”   我们的路线是错开的。乌尔里卡当天下午去伦敦;我去爱丁堡。   “德·昆西在伦敦的茫茫人海寻找他的安娜,”乌尔里卡对我说。“我将在牛津街重循他的脚步。”   “德·昆西停止了寻找,”我回说。“我却无休无止,寻找到如今。”   “也许你已经找到她了,”她低声说。   我福至心灵,知道有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对我来说并不受到禁止,我便吻了她的嘴和眼睛。她温柔而坚定地推开我,然后痛快地说:   “到了雷神门的客栈我就随你摆布。现在我请求你别碰我。还是这样好。”   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独身男人,应许的情爱是已经不存奢望的礼物。这一奇迹当然有权利提出条件。我想起自己在波帕扬的青年时期和得克萨斯一个姑娘,她像乌尔里卡一样白皙苗条,不过拒绝了我的爱情。   我没有自讨没趣问她是不是爱我。我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次艳遇对我也许是最后一次,对那个光彩照人的、易卜生的坚定信徒却是许多次中间的一次罢了。   我们手挽手继续走去。   “这一切像是梦,”我说。“而我从不梦想。”   “就像神话里的那个国王,”乌尔里卡说。“他在巫师使他睡在猪圈里之前也不做梦。”   过一会儿,她又说:   “仔细听。一只鸟快叫了。”   不久我们果然听到了鸟叫。   “这一带的人,”我说,“认为快死的人能未卜先知。”   “那我就是快死的人,”她回说。   我吃惊地瞅着她。   “我们穿树林抄近路吧,”我催促她。“可以快一点到雷神门。”   “树林里太危险,”她说。   我们还是在荒原上行走。   “我希望这一时刻能永远持续下去,”我喃喃地说。   “‘永远’这个词是不准男人们说的,”乌尔里卡十分肯定地说。为了冲淡强调的语气,她请我把名字再说一遍,因为第一次没有听清楚。   “哈维尔·奥塔罗拉,”我告诉她。她试着说一遍,可是不成。我念乌尔里卡这个名字也念不好。   “我还是管你叫西古尔德吧,”她微微一笑说。   “行,我就是西古尔德,”我答道。“那你是布伦希尔特。”   她放慢了脚步。   “你知道那个萨伽的故事吗?”我问道。   “当然啦,”她说。“一个悲惨的故事,后来被德国人用他们的尼贝龙根人的传说搞糟了。”   我不想争辩,回说:   “布伦希尔特,你走路的样子像是在床上放一把剑挡开西古尔德。”   我们突然发现客栈已在面前。它同另一家旅店一样也叫北方旅店,并不使我感到意外。   乌尔里卡在楼梯高处朝我嚷道: “你不是听到了狼嚎吗?英国早已没有狼了。快点上来。” 我到了楼上,发现墙上按威廉·莫理斯风格糊了深红色的壁纸,有水果和禽鸟交织的图案。乌尔里卡先进了房间。房间幽暗低矮,屋顶是人字形的,向两边倾斜。期待中的床铺反映在一面模糊的镜子里,抛光的桃花心本使我想起《圣经》里的镜子。乌尔里卡已经脱掉衣服。她呼唤我的真名字,哈维尔。我觉得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家具和镜子都不复存在。我们两人中间没有钢剑相隔。时间像沙漏里的沙粒那样流逝。地老天荒的爱情在幽暗中荡漾,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占有了乌尔里卡肉体的形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3:0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一生》 这里又一次 饱含记忆的嘴唇 独特而又与你们的相似。 我就是这迟缓的强度 一个灵魂。 我总是靠近欢乐也珍惜痛苦的爱抚。 我已渡过了海洋。 我已经认识了许多土地;我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我爱过一个高傲的白人姑娘 她拥有西班牙的宁静。 我见过一望无际的郊野 西方永无止境的不朽在那里完成。 我品尝过众多的词语。 我深信这就是一切而我也再见不到再做不出新的事情。 我相信我日日夜夜的贫穷与富足 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 《雨》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 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幕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蒙得维的亚》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 年轻的夜晚像你屋顶平台上的一片翅膀。 你是我们曾经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 你是我们的,节日的,像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假的门,你的街道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之光,它送出的早晨向我们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 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 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 拥有庭院之光的街道。 博尔赫斯 (陈东飙 陈子弘译) 暂用帖子存下图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4 13:32:27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4:00 | 只看该作者
博尔赫斯谈诗歌

●最初的诗歌:

我以为,一切文学都是从诗开始的。我和玛丽亚·儿玉研究过盎格鲁一撤克逊文学。我知道,在五百年间,撤克人没有写出散文。但是他们留下了令人赞叹的史诗和挽歌。斯文森有一篇阐述文学技巧的文章。他说,诗歌只要做到格律的一就够了,譬如最简单的韵律,谣曲和民间歌手采用的八音体。一旦有了这种统一,只要加以重复,诗就产生了。与此相反,散文就不同了。散文是诗歌最复杂、最高的表现形式。马梅曾说:“当你注意文风的时候,你就是在作诗。”散文是诗歌高的、也是最困难的形式。因为诗歌只要有统一的韵律并重复就成其为诗。相反的,散文必须有轻微的变化,它的整体感必以悦耳的形式出现。至于诗的源头,我认为最古老的形式是宇宙起源的传说,是说,是关于世界起源的寓言,或史诗,就是说,诗歌可以像维吉尔说的那样:“我歌唱武器和人。”不过,还有其他比战争更令人愉快的主题。但是根据诗歌史,诗歌好像总是始于神话、始于颂扬英雄和武士,但这是一个错误,因为还有千千万万个别的主题。


●从人所共知的事物到诗歌:

表现那种从前没有人表现过的人所共知的事物,是我的运气。我想提醒大家注意,那种人所共知的事物是这样的----个事实:一个人到达某个年龄或尽管还没有到达某个年龄,但有些事情他是最后一次说,或者最后一次做。就是说,我们在不断告别,每个行为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我对我的未来一无所知。可能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贝尔格拉诺街发表如此规格的讲话。对此,我不清楚。但是对朋友们来说,谁能知道我们已在街上和谁永别呢?就是说,我们在不断地做的可能是生离死别之类的事,可能是最后一次。我这样想,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这是一种很普通的观察,谁也不能否认。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人把它当作主题来写。倘若我了解文学的全部历史,我就能找到许多表现这一主题的诗。但是至今我没有找到。那首诗我写了两次。第一次写得很短,我署了名----此诗假托是一位我想是叫普拉特罗·哈埃多的想象中的蒙得维的亚诗人所作,只有五六行。但是过了几年后,我意识到那五六行还不够,而且那个主题又来找我了,于是我写了那首最好的、也许是我唯一的一首诗《界限》。现在我还记得这两行:“无论白色的乐声还是黄色的月亮/都将看不见你走下那眼泉水”。我想是这样的,对吗?


●比喻:

很幸运,现在我不属于任何极端主义。那是对卢贡内斯在《感伤的月历»中表现的美学的一种既幼稚又过时的模仿;、卢贡内斯认为比素。我如今却认为这显然是个错误,因为,比如说日本的诗,就没有比喻,只有对照。一个人记得那么多诗都没有比喻,但是它们是诗。例如,“现在你看到,法维奥,啊,痛苦/这些荒凉的田野,枯萎的丘陵峡谷/曾经是著名的古意大利。”毫无疑问,这是诗,但没有比喻。现在,很清楚,在另一种意义上讲,你说的一切都有诗意,因为正如爱默生所说,语言是成为化石的诗。这是一个比喻。但是我认为,不必把一种东西比作另一种东西也可以写出诗意来。如果我们用比喻,就会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东西,这可能会是不真实的。但是我认为,我已经找到这样一个结论了(我不止棗次阐述过):唯一有价值的比喻是人所共知的事物。比如说,不想到河流就很难想象时间;不想到梦,就不可能想象人生;不想到安眠就不能想象死亡。例如,《圣经》中说:“某某和父母一起安眠了。”我们立刻明白,他和父母一样死了。关于人生如梦的观念,是个非常普遍的观念,人们重复过不知多少次了。人们为什么重复呢?因为人生确实如梦。相反的,寻找一种新的比喻,却有一味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嫌。我认为卢贡内斯的错误就是在《感伤的月历》中为月亮用了太多的比喻。我写过一首表现月亮的诗。从诗中我得出了这个非常普通、非常平常的结论:指称月亮的唯一方式是它的名字,即月亮。我还有一首稍微长一些的写月亮的诗。但是关于比喻,我认为不是最根本的。我觉得,如果进行暗示,会更有力量。例如,刚才我提到了吉卜林,在此我还要提到他的这行诗或者他引证的某个印度人的诗:“倘若没有人告诉我这是爱情/我一定会认为它是一把利剑”。现在这种说法不会产生了。对印度人来说,这是诗。但是它不是想把爱情说成利剑,而是仅仅指出这一事实:爱情可能跟利剑一样可怕。重要的是它的句子形式:“如果没有人告诉我这是爱情,我一定会认为是一把利剑”。就是说,在这里,韵律、形式、句法,是最重要的。我相信,如果说诗中有某种基本的东西的话,那就是韵律。佩特讲过,棗切艺术都追求有音乐性。诗歌的情况是很独特的。因为我们运用了韵律和音乐,但是同时,如果这种韵律用一种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构成,那就谈不上诗了。所以,在诗歌中至少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听觉要素,另一个是无法估量的要素即每个词语的气氛。它能让我们感受到。

--------------------------------------------------------------------------------


余华论小说

我经常将川端康成和卡夫卡的名字放在一起,并不是他们应该在一起,而是出
于我个人的习惯。我难以忘记1980年冬天最初读到《伊豆的歌女》时的情景,当时
我20岁,我是在浙江宁波靠近甬江的一间昏暗的公寓里与川端康成相遇。五年之后,
也是在冬天,也是在水边,在浙江海盐一间临河的屋子里,我读到了卡夫卡。谢天
谢地,我没有同时读到他们。当时我年轻无知,如果文学风格上的对抗过于激烈,
会使我的阅读不知所措和难以承受。在我看来,川端康成是文学里无限柔软的象征,
卡夫卡是文学里极端锋利的象征;川端康成叙述中的凝视缩短了心灵抵达事物的距
离,卡夫卡叙述中的切割扩大了这样的距离;川端康成是肉体的迷宫,卡夫卡是内
心的地狱。我们的文学接受了这样两份绝然不同的遗嘱,同时也暗示了文学的广阔
有时候也存在于某些隐藏的一致性之中。川端康成曾经这样描述一位母亲凝视死去
女儿时的感受:“女儿的脸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是一位出嫁的新娘。”类似起死
回生的例子在卡夫卡的作品中同样可以找到。《乡村医生》中的医生检查到患者身
上溃烂的伤口时,他看到了一朵玫瑰红色的花朵。

这是我最初体验到的阅读,生在死之后出现,花朵生长在溃烂的伤口上。

据我所知,鲁迅和博尔赫斯是我们文学里思维清晰和思维敏捷的象征,前者犹
如山脉隆出地表,后者则像是河流陷入了进去,这两个人都指出了思维的一目了然,
同时也展示了思维存在的两个不同方式。一个是文学里令人战栗的白昼,另一个是
文学里使人不安的夜晚;前者是战士,后者是梦想家。这里选择的《孔乙己》和
《南方》,都是叙述上惜墨如金的典范,都是文学中精瘦如骨的形象。在《孔乙己》
里,鲁迅省略了孔乙已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
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
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文学叙述中的
绝唱。“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
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先是声音传
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
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战栗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
“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热爱鲁迅的理由,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
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

什么是一个作家的看法
                                    余华


  我曾经被这样的两句话所深深吸引,第一句话来自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的哥哥,这位很早就开始写作,后来又被人们完全遗忘的作家这样教导他的弟弟:“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而事实永远不会陈旧过时。”第二句话出自一位古老的希腊人之口:“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在这里,他们都否定了“看法”,而且都为此寻找到一个有力的借口,那位辛格家族的成员十分实际地强调了“事实”;古希腊人则更相信不可知的事物,指出的是“命运”。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事实”和“命运”都要比“看法”宽广得多,就像秋天一样;而“看法”又是什么?在他们眼中很可能只是一片树叶。人们总是喜欢不断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几乎成了狂妄自大的根源,于是人们真以为一叶可以见秋了,而忘记了它其实只是一个形容词。

  后来,我又读到了蒙田的书,这位令人赞叹不已的作家告诉我们:《按自己的能力来判断事物的正误是愚蠢的》。他说:“为什么不想一想,我们自己的看法常常充满矛盾?多少昨天还是信条的东西,今天却成了谎言?”蒙田暗示我们:“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虚荣和好奇在作怪,“好奇心引导我们到处管闲事,虚荣心则禁止我们留下悬而未决的问题。”

  四个世纪以后,很多知名人士站出来为蒙田的话作证。1943年,IBM公司的董事长托马斯·沃森胸有成竹地告诉人们:“我想,5台计算机足以满足整个世界市场。”另一位无声电影时代造就的富翁哈里·华纳,在1927年坚信:“哪一个家伙愿意听到演员发出声音?”而蒙田的同胞福煦元帅,这位法国高级军事学院院长,第一次世界大战协约国军总司令,对当时刚刚出现的飞机十分喜爱,他说:“飞机是一种有趣的玩具,但毫无军事价值。”

  我知道能让蒙田深感愉快的证词远远不止这些。这些证人的错误并不是信口开河,并不是不负责任地说一些自己不太了解的事物。他们所说的恰恰是他们最熟悉的,无论是托马斯·沃森,还是哈里·华纳,或者是福煦元帅,都毫无疑问地拥有着上述看法的权威。问题就出在这里,权威往往是自负的开始,就像得意使人忘形一样,他们开始对未来发表看法了。而对他们来说,未来仅仅只是时间向前延伸而已,除此之外他们对未来就一无所知了。就像1899年那位美国专利局的委员下令拆除他的办公室一样,理由是“天底下发明得出来的东西都已经发明完了。”

  有趣的是,他们所不知道的未来却牢牢地记住了他们,使他们在各种不同语言的报刊的夹缝里,以笑料的方式获得永生。

  很多人喜欢说这样一句话:不知道的事就不要说。这似乎是谨慎和谦虚的品质,而且还时常被认为是一些成功的标志。在发表看法时小心翼翼固然很好,问题是人们如何判断知道与不知道?事实上很少有人会对自己所不知道的事大加议论,人们习惯于在自己知道的事物上发表不知道的看法,并且乐此不疲。这是不是知识带来的自信?

  我有一位朋友,年轻时在大学学习西方哲学,现在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看法,有一天他告诉了我,他说:“我的大脑就像是一口池塘,别人的书就像是一块石子;石子扔进池塘激起的是水波,而不会激起石子。”最后他这样说:“因此别人的知识在我脑子里装得再多,也是别人的,不会是我的。”

  他的原话是用来抵挡当时老师的批评,在大学时他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学生。现在重温他的看法时,除了有趣之外,也会使不少人信服,但是不能去经受太多的反驳。

  这位朋友的话倒是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那些轻易发表看法的人,很可能经常将别人的知识误解成是自己的,将过去的知识误解成未来的。然后,这个世界上就出现了层出不穷的笑话。

  有一些聪明的看法,当它们被发表时,常常是绕过了看法。就像那位希腊人,他让命运的看法来代替生活的看法;还有艾萨克· 辛格的哥哥,尽管这位失败的作家没有能够证明“只有事实不会陈旧过时”,但是他的弟弟,那位对哥哥很可能是随口说出的话坚信不已的艾萨克·辛格,却向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范例。辛格的作品确实如此。

  对他们而言,真正的“看法”又是什么呢?当别人选择道路的时候,他们选择的似乎是路口,那些交叉的或者是十字的路口。他们在否定“看法”的时候,其实也选择了“看法”。这一点谁都知道,因为要做到真正的没有看法是不可能的。既然一个双目失明的人同样可以行走,一个具备了理解的人如何能够放弃判断?

  是不是说,真正的“看法”是无法确定的,或者说“看法”应该是内心深处迟疑不决的活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看法就是沉默。可是所有的人都在发出声音,包括希腊人、辛格的哥哥,当然也有蒙田。

  与别人不同的是,蒙田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怀疑主义的立场,他们似乎相信“任何一个命题的对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另外一些人也相信这个立场。在去年,也就是1996年,有一位琼斯小姐荣获了美国俄亥俄州一个私人基金会设立的“贞洁奖”,获奖理由十分简单,就是这位琼斯小姐的年龄和她处女膜的年龄一样,都是三十八岁。琼斯小姐走上领奖台时这样说:“我领取的绝不是什么‘处女奖’,我天生厌恶男人,敌视男人,所以我今年38岁了,还没有被破坏处女膜。应该说,这5万美元是我获得的敌视男人奖。”

  这个由那些精力过剩的男人设立的奖,本来应该奖给这个性乱时代的贞洁处女,结果却落到了他们最大的敌人手中,琼斯小姐要消灭性的存在。这是致命的打击,因为对那些好事的男人来说,没有性肯定比性乱更糟糕。有意思的是,他们竟然天衣无缝地结合到了一起。

  由此可见,我们生活中的看法已经是无奇不有。既然两个完全对立的看法都可以荣辱与共,其它的看法自然也应该得到它们的身份证。

  米兰· 昆德拉在他的《笑忘书》里,让一位哲学教授说出这样一句话:“自詹姆斯·乔伊斯以来,我们已经知道我们生活的最伟大的冒险在于冒险的不存在……”

  这句话很受欢迎,并且成为了一部法文小说的卷首题词。这句话所表达的看法和它的句式一样圆滑,它的优点是能够让反对它的人不知所措,同样也让赞成它的人不知所措。如果摹仿那位哲学教授的话,就可以这么说:这句话所表达的最重要的看法在于看法的不存在。

  几年以后,米兰· 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里旧话重提,他说:“……这不过是一些精巧的混帐话。当年,七十年代,我在周围到处听到这些,补缀着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残渣的大学圈里的扯淡。”

  还有这样的一些看法,它们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指出什么,也不是为说服什么,仅仅只是为了乐趣,有时候就像是游戏。在博尔赫斯的一个短篇故事《特隆·乌尔巴尔,奥尔比斯·特蒂乌斯》里,叙述者和他的朋友从寻找一句名言的出处开始,最后进入了一个幻想的世界。那句引导他们的名言是这样的:“镜子与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同样使人口数目增加。”

  这句出自乌尔巴尔一位祭师之口的名言,显然带有宗教的暗示,在它的后面似乎还矗立着禁忌的柱子。然而当这句话时过境迁之后,作为语句的独立性也浮现了出来。现在,当我们放弃它所有的背景,单纯地看待它时,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被这句话里奇妙的乐趣所深深吸引,从而忘记了它的看法是否合理。所以对很多看法,我们都不能以斤斤计较的方式去对待。

  因为“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而且“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这些年来,我始终信任这样的话,并且视自己为他们中的一员。我知道一个作家需要什么,就像但丁所说:“我喜欢怀疑不亚于肯定。”

  我已经有十五年的写作历史,我知道这并不长久,我要说的是写作会改变一个人,尤其是擅长虚构叙述的人。作家长时期的写作,会使自己变得越来越软弱、胆小和犹豫不决;那些被认为应该克服的缺点在我这里常常是应有尽有,而人们颂扬的刚毅、果断和英勇无畏则只能在我虚构的笔下出现。思维的训练将我一步一步地推到了深深的怀疑之中,从而使我逐渐地失去理性的能力,使我的思想变得害羞和不敢说话;而另一方面的能力却是茁壮成长,我能够准确地知道一粒纽扣掉到地上时的声响和它滚动的姿态,而且对我来说,它比死去一位总统重要得多。

  最后,我要说的是作为一个作家的看法。为此,我想继续谈一谈博尔赫斯,在他那篇迷人的故事《永生》里,有一个“流利自如地说几种语言;说法语时很快转换成英语,又转成叫人捉摸不透的萨洛尼卡的西班牙语和奥门的葡萄牙语”的人,这个干瘦憔悴的人在这个世上已经生活了很多个世纪。在很多个世纪之前,他在沙漠里历经艰辛,找到了一条使人超越死亡的秘密河流,和岸边的永生者的城市(其实是穴居人的废墟)。

  博尔赫斯在小说里这样写:“我一连好几天没有找到水,毒辣的太阳,干渴和对干渴的恐惧使日子长得难以忍受。”这个句子为什么令人赞叹,就是因为在“干渴”的后面,博尔赫斯告诉我们还有更可怕的“对干渴的恐惧”。

  我相信这就是一个作家的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5:00 | 只看该作者
《玫瑰角的汉子》

                                       ——献给恩里盖·阿莫林



既然问起已故的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就谈谈吧。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他在北区瓜达卢佩湖和炮台一带比较吃得开,不过我认识他。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罗森多·华雷斯离开了河镇,再也没有回来。你们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名字,不过打手罗森多·华雷斯是圣丽塔村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玩刀子的好手,跟堂·尼古拉斯·帕雷德斯一起,帕雷德斯则是莫雷尔那一帮的。华雷斯逛妓院时总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深色的衣服,佩着银饰;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谁都知道有两条人命坏在他手里;油光光的长头发上戴着一顶窄檐高帮呢帽;有人说他一帆风顺,给命运宠坏了。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是罗森多真有多少分量,那晚上叫我们掂着了。

说来仿佛离谱,然而那个大不寻常的夜晚是这么开头的:一辆红轱辘的出租马车挤满了人,沿着两旁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在软泥地上颠簸驶来。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不停地弹看吉他,喧闹招摇,赶车的甩着鞭子,哄赶在白花马前乱窜的野狗,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不声不响坐在中间,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这次来找人打架拼命。夜晚凉爽宜人;有两个人坐在马车揭开的皮篷顶上,好像乘坐一条海盗船似的。这只是一个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些小伙子老早就聚在胡利亚舞厅里,那是高纳路和马尔多纳多河中间一个铁皮顶的大棚屋。门口那盏风化红灯的亮光和里面传出的喧哗,让人打老远就能辨出这个场所。胡利亚虽然不起眼,却很实惠,因为里面不缺乐师、好酒和带劲的舞伴。说到舞伴,谁都比不上卢汉纳拉,她是罗森多的女人。她已经去世了,先生,我多年没有再想她,不过当时她那副模样,那双眼睛,真叫人销魂。见了她,你晚上休想睡着。

烧酒、音乐、女人,承罗森多看得起才骂的一句脏话,在人群中使我受宠若惊的拍拍肩膀,这一切叫我十分快活。同我跳舞的那个女的很随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探戈舞任意摆布我们,使我们若即若离,一会儿把我们分开,一会儿又让我们身体贴着身体。男人们正这样如醉如痴、逍遥自在时,我蓦地觉得音乐更响了,原来是越来越行近的马车上的吉他声混杂了进来。接着,风向一转,吉他声飘向别处,我的注意力又回到自己和舞伴身上,回到舞厅里的谈话。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紧接而来的是一片肃静,门给猛地撞开,那人进来了,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叫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我记得他脸型像印第安人,满面愠色。

门给撞开时正好打在我身上。我心头无名火起,向他扑去,左手打他的脸,右手去掏那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可是这一架没有打起来。那人站稳脚,双臂一分,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一边。我踉跄几步,蹲在他背后,手还在衣服里面,握着那把没有用上的刀子。他照旧迈步向前走,比被他排开的众人中间随便哪一个都高大,对哪一个都没有正眼看一看。最前面的那批看热闹的意大利人像折扇打开那样赶快散开。这个场面并没有保持多久。英国佬已经在后面的人群中等着,那个不速之客的手还没有挨着他肩膀,他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一下大伙都来劲了。大厅有好几丈长,人们从一头到另一头推推搡搡,吹口哨,啐唾沫招惹他。最初用拳头,后来发现拳头挡不住他的去路,便叉开手指用巴掌,还嘲弄似的用围巾抽打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他留给罗森多去收拾。罗森多在最里面,不声不响,背靠着墙,一直没有动静。他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似乎早已明白我们后来才看清的事情。牲口贩子给推到他面前,脸上带着血迹,后面是一群吵吵嚷嚷的人,他不为所动。尽管人们吹口哨,揍他,朝他啐唾沫,他走到罗森多面前才开口。他瞅着罗森多,用手臂擦擦脸,说了下面一番话:

"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罗森多。说罢,右手从袖管里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周围推推搡搡的人让出了地方,鸦雀无声,瞧着他们两人。甚至那个拉小提琴的瞎眼混血儿也转过脸,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些动静,回头一看,门口有六七个人,准是牲口贩子带来压阵的,年纪最大的一个有点农民模样,皮肤黝黑,胡子花白;他刚上前,一看到这么多女人和这么亮的灯光,竟呆着不动了,甚至还恭敬地摘下了帽子。其余的人虎视眈眈,如果有不公平的情况马上就出头干预。

罗森多怎么啦,怎么还不教训教训那个气势汹汹的人?他还是一声不吭,眼睛都不抬。他嘴上的香烟不见了,不知是吐掉还是自己掉落的。他终于说了几句话,不过说得那么慢,大厅另一头根本听不清。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再次向他挑战,他再次拒绝。陌生人中间最年轻的那个吹了一声口哨。卢汉纳拉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退了鞘,交给他,说道:

"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大厅屋顶下面有一扇宽窗,外面就是小河。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多河不见了。我身上一凉。

"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对方说着抬手要揍他。这时,卢汉纳拉奔过去,胳臂勾住他脖子,那双风骚的眼睛瞅着他,气愤地说:

"别理那家伙,以前我们还把他当成一条汉子呢。"

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愣了一下,接着把她搂住,再也不打算松手似的,他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雷亚尔跳舞的神情十分严肃,但把舞伴搂得紧紧的,不留一点空隙,使她欲仙欲死。跳到门口时,雷亚尔嚷道:

"借光腾腾地方,她在我怀里睡着啦!"

说罢,他们两个脸贴着脸出去了,仿佛随着探戈的波涛迷迷糊糊地漂流。

我肯定恼羞得满脸通红。我跟舞伴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撂下了她。我推说里面人多太热,顺着墙壁走到外面。夜色很美,但美景为谁而设?那辆出租马车停在巷子拐角的地方,两把吉他像两个人似的端端正正竖在座位上。他们这样大大咧咧扔下吉他真叫我心里有气,仿佛量我们连他们的吉他都不敢碰。想起我们自己无能,我直冒火。我一把抓起耳朵后面别着的石竹花,扔进水塘,望了许久,脑子里什么都不在想。我希望这一晚赶快过去,明天马上来到就好了。这当儿,有人用胳臂肘撞了我一下,几乎使我感到宽慰。是罗森多,他独自一个人出了镇。

"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他经过我身边时嘀咕说,我不知道他是拿我还是拿自己出气。他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垃圾?米隆加舞曲发了狂,屋里一片嘈杂,风中带来金银花的芳香。夜色很美,可是白搭。天上星外有星,瞅着头都发晕。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

我终于回到大厅时,大伙还在跳舞。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没有推撞,有的只是提防和谨慎。音乐回肠荡气,没精打采,跟北区的人跳舞的女人一句话也不说。

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

我们听到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哭声,然后是我们已经听到过的那个声音,这会儿很平静,几乎过于平静,以至不像是人的嗓音。那声音对女人说:

"进去,我的姑娘。"又是一声哭叫。接着,那个声音似乎不耐烦了。

"我让你开门,臭婆娘,开门;老母狗!"这时候,那扇摇摇晃晃的门给推开了,进来的只有卢汉纳拉一个人。她不是自动进来的,是给赶进来的,好像后面有人在撵她。

"有鬼魂在后面撵。"英国佬说。

"一个死人在撵,朋友。"牲口贩子接口说。他的模样像是喝醉了酒。他一进门,我们便像先前那样腾出了地方,他摇摇晃晃迈了几步——高大的身材,视而不见的神情——像电线杆似的一下子倒了下去。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人把他翻过来,让他仰面躺着,再把斗篷卷成一团,垫在他脑袋下面。这么一折腾,斗篷染上了血迹。我们这才看到,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燎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魂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们脚下的人快死了。我想,捅他的人手腕子够硬的。不过脚下的人也是条硬汉。他进门时,胡利亚正在湖马黛茶,茶罐传了一巡,又回到我手里,他还没有咽气。"替我把脸蒙上,"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便缓缓地说。他死在眉睫,傲气未消,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临终时的惨状。有人把那顶高帮黑呢帽盖在他脸上,他没有发出呻吟,在呢帽下面断了气。当他的胸膛不再起伏时,人们鼓起勇气取下帽子。他脸上是死人通常都有的倦怠神情,当时从炮台到南区的最勇敢的人共有的神情;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

"活人总有一死。"人群中间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若有所思地找补了一句:

"再了不起的人到头来还不是招苍蝇。"

这时候,北区来的人悄悄地在说什么,之后有两人同时高声说:

"是那女人杀死的。"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我觉得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至少有许多人在瞅我。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

"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我若无其事地又说:

"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

鞭子自己是不会抽打的。

这当儿,荒野上逐渐响起了马蹄声,是警察。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你们还记得先前扔出刀子的那扇宽窗吧。黑衣服的人后来也是从这里给扔出去的。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身上一些钱币和零星杂物全给掏光,有人捋不下戒指,干脆把他的手指也剁了下来。先生们,一个男子汉被另一个更剽悍的男子汉杀死之后,毫无自卫能力,只能听任爱占小便宜的人摆弄,扑通一声,混浊翻腾、忍辱负重的河水便把他带走了。人们收拾尸体时,我觉得不看为妙,因此不知道是不是掏空了他的脏腑,免得他浮出水面。那个花白胡子的人一直盯着我。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

维护法律的人来查看时,大伙跳舞正在劲头上。拉小提琴的瞎子会演奏几支如今不大听到的哈瓦那舞曲。外面天快亮了。小山风上的几根木桩稀稀落落的,因为铁丝太细,天色这么早,还看不清。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6:00 | 只看该作者
迷宫中的博尔赫斯

                                                                       陈林群

  博尔赫斯相信:“写小说和造迷宫是一回事”,所以他的每一篇小说都是一个迷宫。他又宣称自己的作品是“献给镜子、牛头怪和匕首”的,这与他小说中的三种迷宫正好一一对应:“镜子”喻指时间的玄学迷宫,“牛头怪”喻指主体的自身迷宫,“匕首”喻指空间的现实迷宫。

  对时间与空间的迷惑,是人类永恒的迷惑,因为这就是对生命及其神秘命运的迷惑。人的生命正是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因此人自身的迷宫就是时空复合迷宫。所以这三种迷宫又是相互渗透和相互交织的,因而博尔赫斯的某些作品就把三种类型的迷宫加以复合,并且或在自身迷宫中着重刻划时间的迷宫(如《交叉小径的花园》),或在自身迷宫中侧重表现空间的迷宫(如《死亡与罗盘》)。


  一、匕首──喻指空间的现实迷宫

  博尔赫斯认为现实是一片混乱:“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谬误,一个拙劣的模仿品。”“宇宙的景象仅是一种幻觉,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诡辩。”“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镜花水月。”除了重大政治事件给博尔赫斯的现实观罩上阴影以外,这位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图书馆中度过这一事实,也使他与现实发生了严重的疏离。他相信自己“从来也没有离开过父亲的藏书室”,而他一生从事过的唯一正式职业正是图书馆工作。与瞬息万变然而万变不离其宗的纷纭现实相比,图书馆是与现实世界最为疏离的:书籍中的历史时段以千百年为单位,它使个体的生命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馆藏的各民族书籍以巨大的地理板块为跨度,它使个体的亲身履迹变得渺不可寻──图书馆正是现实中最大限度地超越现实时空的精神飞地。

  穷年累月地穿行于书架之间的狭窄甬道,一定引发了他对迷宫的联想──世界上没有比图书馆更像迷宫的了。更何况,不同书籍的思想之对立和同一本书籍的观点之混乱,都构成了精神的迷宫。因此博尔赫斯不止一次地认为,世界乃至天堂就是一座图书馆。易言之,世界乃至天堂,就是一个迷宫。

  布宜诺斯艾利斯也让博尔赫斯感到像迷宫,他发现自己出生的这座城市太大太单调,极容易迷失其中,而不像长期寄居的小型城市日内瓦那样,因为每个街角都不同而容易熟悉。无论如何,只有对陌生的或相似的东西,才会产生“迷宫”的感觉。博尔赫斯对自己的出生地都感到如此陌生,无怪乎感到无根的他,对世界产生了严重的疏离感。

  这种“反认他乡是故乡”的现实疏离感使他的作品题材主要是外国的,为此博尔赫斯遭到了一些阿根廷读者的批评。博尔赫斯是这样自我辩护的:“每一个作家都对本国的地方色彩感到厌倦。”在《阿根廷作家与传统》一文中他更为雄辩:“《古兰经》里没有提到过骆驼;我认为如果有人怀疑《古兰经》的真实性,正由于书中没有骆驼,就可以证实它是阿拉伯的。《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写的,穆罕默德作为阿拉伯人没有理由不知道骆驼是阿拉伯特有的动物:对他来说,骆驼是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没有加以突出的理由;相反的是,一个伪造者、旅游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每一页大写特写骆驼和骆驼队;但作为阿拉伯人的穆罕默德却处之坦然;他知道即使没有骆驼,他还是阿拉伯人。”结论是:“任何题材都可以尝试,不能因为自己是阿根廷人而囿于阿根廷特色:因为作为阿根廷人是预先注定的,无论如何,我们总是阿根廷人。”对外国题材的热衷,使博尔赫斯作品的现实感更加剥离,而幻想色彩更为突出。

  与混乱的外部世界相比,父亲的藏书室和国立图书馆显得过于安全。因此,对外部世界的恐惧,既表现为恐惧它的暴力性,同时又表现为向往它的冒险性,于是他只能在纸上冒险,即表现为“脑海里的迷宫”。博尔赫斯津津乐道于他的外祖父苏亚雷斯上校是个声名显赫的军人,作为其孱弱后代,他感到自惭形秽。这恐怕是他的现实迷宫小说专注于暴力事件的又一动因。他的传记作者莫内加尔认为:“世界被撕成碎片,而他却完好无损,痛苦而无能,他起而反抗这个世界的痛苦,从假想的战争经历中,从那赤裸裸的、充满兽性的残杀中,他找到了表达他自己绝望的情感的隐喻。”这就无怪乎博尔赫斯的现实小说几乎都是歹徒小说,它们的唯一主题是暴力、杀戮和死亡。然而几乎没有一个研究者指出过博尔赫斯为什么会热衷于歹徒小说。所有的研究者感兴趣的,是更具独特性的另外两种迷宫。


  二、镜子──喻指时间的玄学迷宫

  博尔赫斯自称:“除萦怀的时间问题外,我对任何哲学问题都没有得出结论。”他在最出色的玄学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中指出,花园中交叉的小径“是时间上,而不是空间上的交叉的形象”。这篇杰作中有一段话是打开博尔赫斯迷宫的钥匙:“在其他所有的小说里,人们每当面临各种选择的可能性的时候,总是选择一种,排除其他。但是这一位几乎无法解释的崔朋(作者虚构的一部中国小说的作者),他却──同时地──选择了一切。”从理论上讲,同时选择一切可能性,意味着最终能得到完美的结局;正如在迷宫中如果人能够同时分身走向每一条岔道,那么众多分身之中,必有一个分身能找到迷宫的出口。然而现实法则不允许这种“同时性”。“同时性”是抽去了“时间”的纯粹空间,然而真实的空间总是由时间的每个点确定其唯一性的。因此在真实的生命中,每个人(无论在迷宫游戏中还是在现实困境中)只能选择唯一的一种可能性,并使之成为现实。所谓迷宫,正是时空交迭造成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以人的自由意志面对这一排它性的唯一选择。博尔赫斯在回答一个采访者时说:“这就是我领悟生活的方式:一种持续的迷惑,不断分叉的迷宫。”

  “分叉”就是可能性,玄学迷宫正是可能性的迷宫,而与之相对的现实性恰是排斥可能性的。现实性是无限可能性中唯一被兑现的──现实就是可能性的实现。现实的不如人意,常常使人认为是“最不可能的”和“不可思议的”。不幸的是,时间的一往不返的线性特点,使一切重新选择的可能性彻底丧失。于是博尔赫斯试图在艺术中还现实以重塑的可能性──通过“忠实于记忆”,借以自慰和劝慰不幸的人类。因此镜子反映的虽然是一种虚幻的空间而非虚幻的时间,但由于没有恰当的意象来反映虚幻的时间,“镜子”就成了博尔赫斯的时间迷宫的基本意象。这样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博尔赫斯会固执地把镜子与父性一再联系在一起:“镜子和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都使人口数目增加。”“镜子和父性令人生厌,因为它们扩充和撒播宇宙。”“镜子与父性是令人生厌的东西。憎恶它们是最大的美德。”在诗歌《镜子》中他写道:“我看他们无穷无尽,一个古老契约的基本履行者们,无休止地、致命地,以生殖来扩充这世界。”莫内加尔认为,对于博尔赫斯来说,“镜子的映象只不过确定了一个事实,即他的身体已被从母亲的身体里分离开来了。”

  “镜子”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具有特殊的性的意味,是性的隐秘代码。在小说《长生鸟教派》中他写道:“它没有体面的名称,但人们认为一切词汇都可以表达它,或无可避免地隐指此事,因而在交谈中,我说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内行们便一笑置之或变得尴尬,因为他们清楚我已涉及到这一‘秘密’了。”博尔赫斯的玄学迷宫正是性的迷宫,尽管性在他那里较少现代的性爱意味,主要指种族的繁衍。这使得他对性的恐惧也具有某种原始性,他认为性是肮脏的,性爱是堕落的:“一种神圣的恐惧感阻止了一些虔诚的信徒举行这一极其简单的仪式;其他人鄙视他们,然而他们更加鄙视自己。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肯承认,他们的父母竟如此堕落,会干出这种勾当来。”一个美国记者在采访中曾涉及性爱问题,他竟用耳语的方式告诉记者:“第一次听说这事我还是个孩子,我大为震惊,不敢想象我的母亲、父亲做过此事。”

  有研究者认为博尔赫斯的迷宫象征着母亲的子宫,出生使博尔赫斯开始了一生的不幸旅程。除了终生受到失明阴影的笼罩,为此前后动过八次手术,并最终完全失明以外,终身未婚的他也从未享受过爱情。作为文学的永恒主题的爱情,也几乎从未进入过他的文学视野。关于爱情的仅有的一处论述,在他评论《神曲》的文章中,他指出但丁“以无限的同情心讲述了情人们的命运,使我们感到他是多么羡慕他们的命运。保罗和弗兰切斯卡就在地狱,而他却将要获得救赎;他们已经爱过,而他却永远得不到贝娅特丽齐的爱。他们永远在一起,共同受用地狱。对但丁而言,这应当是天堂的特征。”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博尔赫斯在下面这段话中流露出的那种深深的悲哀:“如果荣誉、知识和幸福轮不到我,那就归别的人吧。但愿天堂存在,尽管我的地方是在地狱。”在他最为珍视的小说《阿莱夫》中,博尔赫斯把拒绝了“我”的求爱的女主人公命名为贝娅特丽齐,然而当评论家认为这暗示了博尔赫斯的一次爱情挫折时,他既否定女主人公暗示了但丁的“贝娅特丽齐”,也否认了“我”是自己的化身。

  因此,现代文学的两大主题暴力与性,被博尔赫斯在两种迷宫中分别作了特殊而隐晦的表现:他陶醉于“匕首”,因为匕首消灭生命;他厌恶“镜子”,因为镜子复制生命。他憎恨父性,而依恋母亲,所以他在父亲死后终生与母亲单独住在一起,并以母亲显得年轻而被人误以为是他的妻子为荣。强烈的恋母情结,使他对揭穿这一秘密的佛洛伊德极为反感,痛斥他“不是个骗子也是个疯子”。

  然而,没有了繁衍,生命的短暂就成为存在的最大焦虑,于是镜子的繁殖与父性的繁殖相比,就变得比较容易接受了,因为它可以“无性繁殖”出另一个自我。在《镜子》一诗中博尔赫斯写道:“玻璃窥视我们。如果卧室的四壁之间有一面镜子,我不再孤独,因为有了另一个我。”于是博尔赫斯又把我们引向一切迷宫的最后迷宫:自我迷宫。

  
  三、牛头怪──喻指主体的自身迷宫

  众所周知,克里特王建造米诺斯迷宫是为了囚禁他的王后因私通而生下的牛首人身怪物米诺陶洛斯。博尔赫斯认为:“造一幢房子,使人们迷失其中,这一想法也许比造出长着牛头的人物的想法更为奇特。”这一思想的真正奇特之处在于,由人类造出的迷宫,并非为了囚禁野兽,而是为了囚禁人类自身。这一奇特的念头终其一生激活着博尔赫斯的想象力和理解力。他的想象力为之迷醉,为此构筑了无数个纸上迷宫,但他的理解力无法破解它,因此他始终对此沉默着: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全部热情、智力乃至生命囚禁在自造的迷宫之中?答案或许是:由于现实是混乱的,个人生活是不幸的,因此博尔赫斯“从来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寻找创作题材”,而仅仅是“编织梦幻”。他的现实迷宫固然是梦幻,他的玄学小说也更为虚幻,但最最虚无诡谲的,无疑是他关于自身的匪夷所思的幻想。

  博尔赫斯的现实迷宫是关于空间世界的,玄学迷宫是关于时间、历史和种族繁衍的,那么他的第三种迷宫也就是最后的迷宫只能是关于自我的;三种迷宫的范围由大及小,最后抵达主体即自我。博尔赫斯在总结一生时说:“在我那些岁月的书中,我好像犯过文学方面的大多数主要罪过。我已不为那些过分的表现感到内疚,因为那些书是另一个博尔赫斯写的。”这种明确让自己分裂为两个自我的表白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然而事实上的凡庸不幸与理想中的完美自我,事实上的生命短暂与理想中的长生乃至不朽,使博尔赫斯迷恋于两个自我在文本中的繁衍。在《博尔赫斯和我》的结尾他说:“我不知道在我俩之中是谁写下了这一页。”在《我和博尔赫斯》的结尾他又说:“我不知道在我俩之中是谁在与你谈话。”在诗歌《礼物之诗》中他再次问道:“我俩中是谁在写这首诗,用第一人称复数的我,在一样的黑暗里?”博尔赫斯的人格分裂如此突出,以至研究他的一本专著就叫《博尔赫斯与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陶醉于人有两个自我的神秘玄想。在小说《神学家》中,他引用了虚构的千篇一律教派的教义:“他们想象所有的人都是两个人,而那个真的则是另一个,是在天上的那一个。他们也想象我们的行为会投出一个颠倒的反影。因此,我们醒着的时候,另一个睡觉;我们私通的时候,另一个贞洁;我们抢劫的时候,另一个慷慨。死了以后,我们就会跟他合而为一,就会成为他。”在小说《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中他又写道:“我们在此地睡觉的时候,我们在彼地却醒着,因此,每一个人就是两个人。”在同一篇小说里,他令人吃惊地宣称:“一本书如果不以反对它本身而结束,就被认为是不完整。”在另一篇小说《〈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中他又认为:“由于他的一种宽容或者嘲讽的习惯,使他喜欢宣传的恰恰是与他自己所赞同的完全相反的思想。”在他“最具雄心”的唯一一篇长篇哲学论文《对时间的新驳斥》中,他否定了时间的存在,并不厌其烦地广征博引,然而正当读者几乎被他的雄辩折服时,在文章结尾他却把自己的观点推翻了。

  最后,博尔赫斯写了一篇空前奇特的小说《另一个我》,小说中两个博尔赫斯──“年逾七十”的老年博尔赫斯与“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博尔赫斯──超越时空地相遇了。老年博尔赫斯一本正经地向青年博尔赫斯论证他们两人相遇的真实性与可能性:“有个希腊人说过:‘昨天的人并不是今天的人。’我们两个,坐在日内瓦或者剑桥的这条长凳上,也许就是一个证明。”当然,在小说结尾博尔赫斯一如既往地要以“反对自己而告结束”:“突然,他说:‘如果您曾经是我,那么您怎么解释您竟然忘了1918年您曾经遇到过一位老先生,他对您说他也是博尔赫斯?’”表面上看,“青年博尔赫斯”在小径的尽头又提示了一个分叉,其实它倒是整篇小说中最真实的:晚年博尔赫斯并不是在写这篇小说时才陷入自身的迷宫,终其一生他都深陷于这一迷宫不能自拔:前后两次涉入河流的人,已经不是同一个人。


  四、结语──站在迷宫之外看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是文学史上极为罕见的一个缺乏可比性的独特作家,这将使他成为一个类似于但丁的、难以被其他作家替代的人,因而必将赢得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让他们迷惑,使他们震惊。在诗篇《我的一生》中他写道:“我品尝过众多的词语。我深信这就是一切而我也再见不到再做不出新的事情。我相信我日日夜夜的贫穷和富足,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这是博尔赫斯对自己的恰如其分的总结,他是一个“词语品尝者”,他的纸上迷宫精致然而失之纤巧,严密然而失之空洞,复杂然而远离丰富,趣味盎然然而情感贫弱,智力超绝然而哲理有限。

  我认为,博尔赫斯本身不是迷宫,他只是热衷于迷宫、迷失于迷宫的一个幻想者。对现实世界与人类文化缺乏洞察力的读者将紧随作者的自我迷醉而迷失于作者设置的迷宫;而站在博尔赫斯及其迷宫之外的研究者将看到博尔赫斯深陷于迷宫之中:由于没有付出爱(对异性、对人类、对世界),所以他不可能得到爱;由于没有找到他的“阿里阿德涅”,所以不可能有一条“阿里阿德涅之线”引导他走出迷宫。因此毫不奇怪,这位如此迷恋迷宫的人,在作品中竟从未提到过这位帮助提修斯走出米诺斯迷宫的卓越女性,正因为如此,即便具有超绝的智力,然而他的找不到迷宫的出路,却是注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小径分岔的花园》
                             献给维多利亚 · 奥坎波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一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我挂上电话听筒。我随即辨出那个用德语接电话的声音。是理查德·马登的声音。马登在维克托·鲁纳伯格的住处,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辛劳付诸东流,我们的生命也到了尽头——但是这一点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就是说,鲁纳伯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登毫不留情。说得更确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为一个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他有办事不热心甚至叛卖的嫌疑,如今有机会挖出日耳曼帝国的两名间谍,拘捕或者打死他们,他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天赐良机,感激不尽呢?我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可笑地锁上门,仰面躺在小铁床上。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朕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马登那张叫人难以容忍的马胜在我眼前浮现,驱散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呜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我是个怯懦的人。我现在不妨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实现了一个谁都不会说是冒险的计划。我知道实施过程很可怕。不,我不是为德国干的。我才不关心一个使我堕落成为间谍的野蛮的国家呢。此外,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头头瞧不起我这个种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汇集的无数先辈。我要向他证明一个黄种人能够拯救他的军队。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随时都可能敲我的门,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里的我说了再见,下了楼,打量一下静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车站离此不远,但我认为还是坐马车妥当。理由是减少被人认出的危险;事实是在阒无一人的街上,我觉得特别显眼,特别不安全。我记得我吩咐马车夫不到车站人口处就停下来。我磨磨蹭蹭下了车,我要去的地点是阿什格罗夫村,但买了一张再过一站下的车票。这趟车马上就开:八点五十分。我得赶紧,下一趟九点半开车。月台上几乎没有人。我在几个车厢看看:有几个农民,一个服丧的妇女,一个专心致志在看塔西伦的《编年史》的青年,一个显得很高兴的士兵。列车终于开动。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匆匆跑来,一直追到月台尽头,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德·马登上尉。我垂头丧气、忐忑不安,躲开可怕的窗口,缩在座位角落里。我从垂头丧气变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决斗已经开始,即使全凭侥幸抢先了四十分钟,躲过了对手的攻击,我也赢得了第一个回合。我想这一小小的胜利预先展示了彻底成功。我想胜利不能算小,如果没有火车时刻表给我的宝贵的抢先一着,我早就给关进监狱或者给打死了。我不无诡辩地想,我怯懦的顺利证明我能完成冒险事业。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列车在两旁的梣树中徐徐行驶。在荒凉得像是旷野的地方停下。没有人报站名。是阿什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路缓缓下坡。是一条泥土路,两旁都是树,枝丫在上空相接,低而圆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阵于我想理查德·马登用某种办法已经了解到我铤而走险的计划。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的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我对迷宫有所了解:我不愧是彭最的曾孙,彭最是云南总督,他辞去了高官厚禄,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在这些庞杂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个外来的人刺杀了他,他的小说像部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我在英国的树下思索着那个失落的迷宫:我想像它在一个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动,被稻田埋没或者淹在水下,我想像它广阔无比,不仅是一些八角凉亭和通幽曲径,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国组成……我想像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牵涉到别的星球。我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想像中,忘掉了自己被追捕的处境。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悦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阴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还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最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

--  作者:网开一面
--  发布时间:2004-2-10 1:35:00

--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逸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最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星占、经典诠估、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最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最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最有一次说: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最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最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最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最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最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最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镳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最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最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最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最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5-1-15 16:51:00 | 只看该作者
记得父亲对我讲过,他的一位朋友曾经在纽约一家图书馆借阅过一本西英对照的博尔赫斯文集。其中竟有一篇目录上没有的“隐藏”故事,名叫《中国神灯》。故事很短,看似没有完成叙述,并且后面留了一张白纸。不知是装订错误,还是博尔赫斯的用意所在,“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所以他没有讲完那个故事,并且在后面留下一片空白?非常奇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5 17:27:13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阿根廷风暴 ( 沪ICP备05003678号   

GMT+8, 2024-5-13 12:34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