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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5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位瑞典中学教师对《西游记》的精彩点评 瑞典一所乡村中学,一个老师正在上外国文学,有个学生请老师介绍一下中国的西游记 ,老师是这样向学生解释的:      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的和尚(a bonze)去西方旅游的经历(注:《西游记》英译为Re cord of a journey to the west),这种旅游的性质实质是一种探险。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和一头宠物猪上路。一路上,这个和尚路过许多高山,渡过一些大河大川,受到许多惊吓,他走过名叫火焰山的火山口,艳遇过一个只有女孩的女儿国。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替他扫除许多障碍,其实不过是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等而已,大的动物有一头牛、两只狮子和三头狼。猴子还有一些让人不解的行为,比如一发火就烧,一路上烧了几个山洞、一棵柳树、还有几个漂亮的宫殿,还围着一堆白骨狠打许多遍才罢手。      和尚带的宠物猪看起来没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途的解闷工具罢了,据说它一口气吃 了四只西瓜,把和尚、佣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它调戏了七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      那个佣人却什么用也没有,整天担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和尚花了十三年才到了印度,寻了一些印度佛经,像得了宝贝一样凯旋回国了。学生们听罢非常惊讶:一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冒险,二是想不到一千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5 10:49: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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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5 10:48:00 | 只看该作者
佛与蜘蛛的问答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祖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经意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祖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灼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祖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祖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祖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又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祖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祖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祖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倾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祖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祖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通,佛祖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祖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像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祖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祖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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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5 10:50:00 | 只看该作者
三国最后一个摇滚青年——张飞
一 我的黄巾时代
                 
  我在走出桃园的时候是看了看天的。我想东汉的天空和西汉的天空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桃花依旧灿烂。
  18岁的时候,我在我家的桃园,我是一个卖猪肉的。那个时候卖肉是很高尚的职业,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吃肉的。来买肉的都是有钱和有权的贵人,老百姓是不会吃肉的,即使吃,那也是过节的时候。
                 
  在东汉的天空下,我很自由。卖猪肉必须要有美丽的舞蹈姿势和娴熟的刀工技巧,那个时候我常常看一本叫做庄子的书,父亲说它可以教给你卖肉的学问。我很欣赏那个叫庖丁的人的技艺。但事实上我觉得我比他强,东汉是卖肉最发达的朝代,历史书是不会记载的。因为自从董仲舒后,我们就成了末流。我们有钱有大量的五邾钱,但我们缺乏社会地位。当然人们对我们的职业很景仰,但那只是因为他们想吃肉,民以食为天。肉是食的上品。
                 
  我卖肉的时候,我会叫丫鬟小红砌一杯茶,当街坐着。东汉的阳光普照着我,在北方的一个城市,我想着未央宫里的皇帝,我觉得他的力量已经不可以覆盖到我们这里了。我们这里有割据的豪强和堡。还有太平道的人,他们势力很大。我觉得阴云密布,这是大雨就要到来的预兆,东汉也许就要到尽头了。
                 
  我也是一个吃肉的人,所以应该考虑国家大事,从那些书里我找不到什么答案,我只是思考和观察,我身边的事物,从细小和琐碎中找到大来。在我烦恼时,我有酒,音乐,舞蹈,屠刀,还有猪肉。
                 
  在日常的劳作中,我总结出了一套规律,我的手足刀都有了默契,在砍骨头时,那种节奏使我领会到了一种粗犷的美。还有把猪的尸体摇摆过来翻滚来去的时候,他们的样子笨拙和可爱。在临死之前猪会发出嚎叫,渐渐的我会模仿这种声音了。我把这种以猪临死前呐喊为主旋律的东西叫做摇滚。我隔壁住着一个弹棉花的,他叫刘备,从前他编草鞋。我觉得他的棉花弹的音乐很美。于是我建议他把弹的弓变粗大一些,经过我们摸索,他的棉花可以演奏高山流水,霸王别姬了,但是声音更大更亮,后来一个姓吉的和姓贝的对刘备的棉花琴作出了改装,使他们一个为主音乐,一个为伴奏。我把叙事一些的那个叫贝子,抒情一些的叫吉踏。
                 
  再后来,又一个卖枣子的叫关羽的人来了,他把枣子倒进桶里的时候,那种声音很杂乱却又和谐,而且他的独轮车碾过县城的青石街的时候,我听到了一种类似庄子描写的那种无我逍遥之境界。他是一个音乐天才,每天都在到处演奏。我决定让他来,我们一起研究。
                 
  桃花又红了,天下终于大乱了。所有的人都在困苦中,他们需要音乐来拯救来麻醉来歌唱来刺激。
  我们当时有几个人,只写了不多的歌,但是县里人喜欢,富人们以为只是来自生活的原始的东西,带着市井的枣子,猪肉,棉花气息。我们总结出了猪一样的嚎叫声音,和高亢配以低沉的吉和贝,抒情叫叙事。关是个多面手,他用轮子在地上滚动发出节奏感,他指挥拍子,他把石头丢进桶里发出清冽的回响错乱而又有诗歌意味。他还即兴用他的河东方言喊上几句恰到好处的煽情话语,人民被感动了,他们需要人民自己的鼓手喉舌和音乐家。
                 
  当然我们当时缺乏一个好的作曲做词的人,这一切真正发生改变是孔明来到之后的事情。在桃园里我们成立了桃园乐队。主唱是偶。
                 
  后来部队让偶们去演奏军乐,鼓舞士气,那个时候军乐是很重要的,担负着重要的使命。我们还要额外运送粮草承担劳役,在军队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直面死亡,在那个混乱没有边际的时代,我们爆发了,生活的积累,对现实的鞭挞,对人民的热爱,让我们艺术的土壤无比的肥沃。
                 
  我们出名了。黄巾军的将领,士兵常常为了听我们的眼演唱,放下武器投降。打仗的时候只要我们出现,到处是鲜花,掌声和索要签名挥舞这的敌人的手的海洋。
                 
  战争结束了,皇帝接见了我们。我们到了未央音乐团。因为皇帝认为只有他们姓刘的长辈才可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所以他叫刘备叔叔。
                 
                 
  二。在曹操阴影下的日子但是皇帝终于失去了权力。一个叫做曹操的宫廷音乐家带领他的乐队挟持了皇帝。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被皇帝信任的人往往也是最可怕和危险,一旦他们达到了权力的高峰,他们只要在往前一步,就可以取代皇帝了。
  许昌是个很槽糕的地方。
  我们乐队的吉手刘备一次和曹操谈起了音乐,曹操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的建安乐队和我们的桃园乐队是真正的乐队。刘备用筷子在地上敲打,曹操即兴演唱了一曲《你知道龙到底是什么样子》。刘备始终没有告诉我他们那天究竟谈了些什么,他只是说:\“曹操是个真正的艺术家。\”第二天,我们走了。
  因为刘备说,曹操是个可怕的人。有才能的人总是瞧不起另外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人的。
  那个时候曹操象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我们心头。我们知道我们要去流浪了,去寻找我们真正的音乐,去东汉的每一个地方,去演唱,去歌唱人民,去歌唱历史。
  在徐州,我们认识了陶谦和他的徐州麦子演唱组,还有吕布和貂禅的2人组合。后来徐州的糜氏兄弟加入了我们。他的风格是哀伤,他们的东西来自于当地死人时的哀乐以及妇女的哭嚎。
  在北海一带,我们有了一个新的伙伴赵云。严格的说他没有风格,但他很英俊,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他,他到的地方永远有为他疯狂的少女。
  刘表邀请我们去他的城市,他有一个交响乐团。他是严肃音乐在南方的代表人物。他请我们为他的乐团加入新的元素。他说音乐应该包容和多元。
  当时,曹操的影响最大,他有一批很好的词曲作者,历史上把他们成为“建安风骨,建安派。”
  我们几乎在曹操的阴影下活着,他是主流,占领了中国大面积的阵地。到处都是他的支持者,他们的《观沧海——当我有了太多五侏钱的时候》,《洛神赋——和一个梦中小姐的意淫》,《喝酒,当然还得几个女人做佐料》被四处传唱。
  在湖北的时候,我被当地的文化吸引,在三江五湖,在水和平原的感染,在古老神秘的巫术引导下,我的风格开始具备了梦幻色彩,追求迷乱神妙的无意识观照。我写出了我一生最好的作品《让你魂魄漫天飞舞》,《离开时候的骚乱》,我用的笔名叫屈原。
  在襄阳,我们认识了对我们乐队影响改变最大的人,诸葛亮。
                 
  三。我最后的摇滚和歌唱诸葛亮是一个让我一生无法忘记的女人。
  我始终记得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
  那年我已经26岁了,按照当时的习俗,我早就应该结婚了,但是我的初恋始终没有开始。因为我要找一个和音乐一样纯粹美丽的女子。
  诸葛亮来得时候,下着雨,天气是阴沉的。
  她穿着白色衣服,她笑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白色的牙齿。
  她是来找刘备的。
  她带来了一些盘子,她说你们如果注意盘子,会发现它们包含着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
  她开始摔盘子,我听到了陶瓷破碎的声音,她的姿势很飘逸。那些盘子砸在了地上,也砸在了我心里。这是商调,属于一个女人落寞和哀怨的心灵,我也听到了来自那个内心的一种渴望。
  在她砸第6个盘子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已经震撼了,因为她发出的音色的奇异凄凉,也因为她的美。
  我看见结婚了的刘备和关羽使劲的握住了诸葛亮的手,他们决定留下她,做盘子手。
  刘备和诸葛亮形影不离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是事实上最爱她的人是我,其次是关羽。
  诸葛亮写出了她来乐队的第一部作品,《火之舞——激情燃烧的岁月》,它引起了轰动。但是我以为它不是我们桃园乐队的风格,我遭到了反对,这个时候他们决定让诸葛亮主唱,因为她能够更好的演绎她自己的作品。
  很快《火之舞——白衣胜雪的新野》被推出了。
  我觉的它媚俗,但是它更成功,我们开始对全国产生了影响。冲击到了曹操的地位。
  我28岁那年,严肃的刘表死去了。
  曹操开始带领他庞大的乐队来到南方,很快湖北是他们的了。
  人民开始转向曹操,因为他的乐队更会操作,煽情,有更多的偶像,而且他自己有很高的地位。他是丞相,如果有人说丞相的东西不好,那他肯定疯了。
  我们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们了,我们失去了风格,也失去了支持。
  刘备他们决定离开湖北,他们打算去东南或者西南。
  旅行的路上,我反复在思考,我们的摇滚时代结束了吗?
  我看到了一张关于曹操在长板演出的消息,我决定去长板。
  长板是我一生都在漂浮的梦。
  我即将面对曹操和他史无前例的强大乐团。
  “他就是张飞,桃园的。”
  是的,我就是桃园的张飞,卖肉的,也唱歌。
  “让他唱,我们欢迎任何音乐。”
  我只有一个人,我的旁边是曹操的乐团,下面是所有的听众。
  没有人可以为我伴奏,我只有一个人。
  我开始了。
  我用的是猪的嚎叫,死人时的啼哭,还有湖北巫师们祷告的鸾语。
  我的声音充上了屋顶。
  “西汉高祖,斩蛇起事。菊花古剑,今朝有酒。东汉未央,哀戚何伤。奸臣逆子,恨不成钢————”
  四周一片寂静,之后掌声四起。
  我看见曹操的脸色阴沉。
  一个叫夏侯的人用力的从下面冲上来找我签名,但他不幸落下舞台死去了。
  我记得这个叫夏侯的人,他因我的音乐而死,他是我的知音。
  我从此再也没有歌唱,因为我觉得一个东西到了顶点如果还有上升,最后得到的反而是堕落。
  无数年后当我回想那一天时,我记得的是一个叫夏侯的死者,还有曹操流淌着泪水的眼睛,至于他为什么流泪,我一直没有问,但我知道,他是一个懂得音乐的人。
                 
  尾声:我始终没有得到诸葛亮,她爱的是刘备。
  我永远都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喜欢结婚了的老男人,就象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要喜欢不是音乐的音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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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6 19:31:00 | 只看该作者
第2篇好啊,不过实在忘不了已失去的和得不到的,曾经沧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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