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柳如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旧文]疯狂世界的幸福生活

[复制链接]
51#
发表于 2005-2-20 15:4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原来的我在2005-2-20 15:41:00的发言:

我也要结婚了,怎么没人恭喜我?

恭喜恭喜  终于嫁出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05-2-20 15:50:00 | 只看该作者
同恭喜恭喜,你也终于要成家+立业了^_^娶老婆的时候别忘了通知我一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05-2-20 17:2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原来的我在2005-2-20 15:43: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5:33: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杨七狼在2005-2-20 15:18: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5:13:00的发言:
    听说准备结婚了祝贺你哦  成家立业你都全了
   

   哎。。。不提不提
   成家和立业似乎并非人想像中的相辅相成
  [/quote]
  似乎还有难言之隐嘛  你应该算是先立业而成家吧  
  如何协调家庭与工作上的矛盾  老兄先摸索出个经验来  日后我也好讨教一二
[/quote]同向狼兄讨教^_^
[/quote]呵呵。。。我想妥协应该是一把万能钥匙。。在婚姻未成为一把锈锁之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05-2-20 17:59:0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每个人都要结婚的,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只不过有人很幸福,而有人很痛苦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05-2-20 18:52:00 | 只看该作者
从吹捧队长到谈婚论嫁……
我的天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05-2-20 19:57:00 | 只看该作者
严重跑题中,罪过罪过,殴打第一次带头谈婚论嫁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05-2-21 14:4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5:09: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Aimma在2005-1-24 21:56:00的发言:
法官 有自由裁量权,至于法官合格不 合格,这个任命法官的人来裁定

法制不健全 就包括立法不健全 如果任命的人也出现偏差呢?  什么叫民主与法制?
(以上言论就针对Aimma MM的话而言   与风暴无关)[]
[/quote]

抱歉,俺学的东西给我的思维方式就是这样的

我是个程序至上者,

对不对不是我要讨论的东西。

至于法官的不合格,任命的问题不属于我所说的讨论范畴

民主和法制,我呸

#¥……%—……%……——(没有针对天天的意思,自己的浅见。发泄和任何人无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05-2-21 14:56:00 | 只看该作者
。。。。。。。。。。偶的天。。。。。。。。。这都哪跟哪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05-2-21 16:5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4:3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如烟的文章一定得加精?没人这么说过。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要把她的加精标准提高也是谬论,人家精华多那是人家实力的体现

为什么是谬论?? 提高标准不是真的就很苛刻提高  其实是大家对大牌们的期待 期待有更好的文字. 比如如烟,她的精华已经很多了 她写文字不是为加精 你们能看懂就看 看不懂她自己表达出来了自己感受到了就好了.水平上去 标准自然提高  而显然的事  这和君子犯法与庶明同罪是两码事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4:37: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要搞像美国反恐一样的“双重标准”,是出于嫉妒么?我们现在还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能者多得是正常,兼顾公平那是二次分配的事情,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大概还轮不到一些自以为是的人。

你还真能辩  这都哪都哪啊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4:4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一篇文章加不加精,是人家斑竹的权利,这位斑竹是因为被公认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底和鉴赏能力而请他出山上任的,哪怕他的决定有失偏颇也不用别人指手画脚恶言相向。他爱怎么鼓励高手爱怎么培养新人是他职务范围内的权利。

不谈如烟这篇文字  就你这话本身也有问题
加精是斑竹的权利 但人民大众也有权利提出意见啊  斑竹行使权利是为了什么? 还是为了风暴这个大家  既然这样大家有义务反馈建议  
给斑竹提建议不是 公社推翻巴士底狱  不是要闹下课  提建议是为了让领导更好的行使权利  带领人民群众 走向小康.......  当然提的意见要合理 不是无理取闹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4:5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斑竹是大家的斑竹不是如烟一个人的语文老师,他没有必要为此专门设一个标准

象三宝  小苛  黄家强 这样的音乐人 被邀请做评委时  在给业余选手和专业选手打分时 标准显然是不同的   
如果都按如烟文字水平来加精  那很多文字都不够分量了   
但对待一个有热情又想尝试写字的人  我们为什么不能多点鼓励的成分在里面呢
我相信  就美文而言   很多人第一次尝试写字时 都得到了鼓励  随后才有了更多的更好的文字.   
对待一个年轻球员和一个冠军级球员 标准当然不同了  这个标准是他们场上能力贡献的标准   不是生活作风纪律上的双重标准(当然多少也存在 任何国家)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4:59: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如烟爱写东西想写东西那是她自己的兴趣,她不是斯金纳操作箱里的小白鼠,不用别人时不时给个小糖丸强化一下。
  

  这话没错  
  其实很多作者的精华在她们心中有自己的标准  不是大家说好就好 大家说不好就不好
  我想如烟也该是这样的境界吧   你们爱谁谁   呵呵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天觉悟在2005-2-20 15:01: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颦儿在2005-1-24 18:41:00的发言: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等飘飘你哪天做回了美文斑竹再改革也不迟。Bush左一个人权报告右一个台湾军售,等他做了中共總書記爱怎么说中国的人权问题咱不管。

提意见不是夺党篡权吧  当然上访提意见的方式也要注意  聚集在中南海门口闹  等于做傻B

至于中美及台海关系 就不讨论了  你也不懂[em16]
[/quote]

你的话我一个字也没看,不过今晚你惨了亲爱的,告诉你,老婆大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停咳嗽中……),总而言之,你真讨厌~~~~~~~~~~~(这次不等于那三个字)[]

这阵风吹得可真不寻常,什么八百年看不到的人“正好”赶上这时候都出来了,哈哈~哈哈~~有些人面子就是大,我还是乖乖地回自己窝里装孙子比较好,只怕自己窝里看不见的眼睛也多着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17:27:46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05-2-21 19:56:00 | 只看该作者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21:02:30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1#
发表于 2005-2-21 19:58:00 | 只看该作者
某人真会开玩笑:)颦某对一些东西从来就不大方
明白告诉你是赝品,哈哈~
又有谁不知道是赝品呢?从来就没想真过,所有的他都是我,所有的我都是他。不过我也实在没有办法,谁让我自己的马甲总是莫名其妙的失踪。自己靠不住那就只能找一个靠得住的老公了,我想总不舍得连那个也一起砍头了吧,要真一起砍了那才好玩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20:38:25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05-2-21 20:20:00 | 只看该作者
^_^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21:03:07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5-2-21 20:24:00 | 只看该作者
。。。。。。。。。少说两句吧。。。。。。。。。。人都不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05-2-21 20:31:00 | 只看该作者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21:05:21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5-2-21 20:44:00 | 只看该作者
哦,你的马甲被砍了呀,难怪前些天某人给我短信问我怎么他有个天青的马甲被删了.
恩,果然是所有的他都是你,所有的你都是他,正应了"真作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
到底哪个是他,哪个是你,你看我被你们忽悠的眼都花了

PS: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坛自然有论坛的管理规定.一般来说很长时间不登陆,又几乎不发言的马甲肯定会被定期清理掉.你老公的马甲如果像我所说的那样,肯定也早被清理掉了,没有什么"舍得""舍不得"的,论坛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1 20:57:59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阿根廷风暴 ( 沪ICP备05003678号   

GMT+8, 2024-5-23 17:19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